“锄头”是一只8岁多的边境牧羊犬,也是一只网红狗。郭先生用镜头记录自己和“锄头”相伴旅行的故事,累计收获了超百万粉丝。5月11日,“锄头”在河南商丘宁陵县柳河镇西郭村的自家地头被人顺走,并以4元/斤、180元的价格被贩卖宰杀,此事被曝光后引发全网热议。5月29日下午,郭先生表示,目前警方已行政立案,他也提交了证明“锄头”价值的材料,正在争取通过证据让小偷受到刑事处罚。

2019年,郭先生开始做自媒体,成为一名旅行博主。只要在国内自驾游,他都会带着“锄头”。他们一起去了内蒙古、新疆、西藏、青海、云南等多地,印象最深的是两次冈仁波齐转山的经历。“锄头”性格温顺,任何人唤它、摸它都可以,从来没有攻击过人。不少网友因为“锄头”关注到他,账号也因此积累了超百万粉丝。

郭先生去国外旅行时,会把“锄头”交给住在商丘市宁陵县柳河镇西郭村的父母照看,狗狗的活动范围就在村子里——从家里到地头。5月11日上午,郭先生的父亲下地干活,“锄头”像往常一样守在三轮车旁边。父亲干完农活发现“锄头”不见了,回家找了一圈也不见,便开始在村子里寻找。由于“锄头”的项圈定位器恰好没电,郭先生得知消息后让父母赶紧报警。找了几天依然无果,他赶紧订机票回国。

回家后,郭先生调取路上的监控发现,一对骑着电瓶车的男女将“锄头”强行带上车、藏在挡风罩中,向东离开。5月26日,他在距离自家2公里的另一个村子里找到了带走“锄头”的男子,得知该男子于5月14日,以4元/斤、180元的价格将“锄头”卖给了狗贩子。郭先生立即找到狗贩子,确认“锄头”已于14日当天被宰杀。

5月26日,郭先生再次向当地派出所报案,警方已行政案件立案调查。在郭先生拍摄的寻狗视频中,带走“锄头”的男子始终不承认“偷狗”,称“不是偷的,是俺坐在电瓶车上,把它唤过来的。”确定“锄头”被宰杀后,郭先生非常气愤。他表示已经向警方提交了证明“锄头”市场价值和商业价值的材料,希望对方能受到刑事处罚。
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主任杜伟解释,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才可以刑事立案,数额较大标准一般是2000元以上。另外还有四种“不论金额多少都直接刑事立案”的情形——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、两年内3次以上盗窃。郭先生需要提交购买凭证、血统证明、同品种市场价证明,如果鉴定机构出具价格认定在2000元以上,完全符合河南盗窃罪刑事立案标准。如果刑事立案,相关嫌疑人涉嫌构成盗窃罪,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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